消费与法

即墨中百佳乐家超市因销售不合格童装牟利被行政处罚

时间:2022/8/13 7:32:01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查看:53  评论:0
内容摘要:青岛热搜网获悉,近日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山东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即墨中百佳乐家超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022年6月21日,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的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任务交接单,显示由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山东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即墨中百佳乐...
青岛热搜网获悉,近日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山东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即墨中百佳乐家超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022年6月21日,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的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任务交接单,显示由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山东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即墨中百佳乐家超市销售的贝利可童上衣进行了抽查检验。

经检验,其纤维含量项目不符合GB/T 29862-2013标准,依据《山东省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2022年6月22日,执法人员对该超市进行了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商品在货架销售,执法人员于当日送达检验报告,并下达了青即市监责改字[2022]13611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进行整改,于2022年6月22日立案调查。15天异议期满后,当事人即墨中百佳乐家超市未提出异议。

经查,该超市2022年5月10日从潍坊贝利童品服饰有限公司购进8件贝利可童上衣,进货单价20元/ 件,在超市进行销售,售价29.9元/ 件,共销售了3件(经召回均已召回并退款),抽检2件(29.9元/ 件),备检封存2件,下架库存1件。本案即墨中百佳乐家超市的货值金额共计239.2元,截至案发违法所得9.9元*2件=19.8元。该公司已完成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和停售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8月4日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山东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
一、罚款人民币贰佰叁拾玖点贰元(¥239.20);
 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拾玖点捌元(¥19.80)。
 三、没收不合格童上衣6件。

热搜君通过企查查查询发现,即墨中百佳乐家超市在“以次充好”的问题上已非初犯,早在2018年12月,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即墨中百佳乐家超市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行为,对其罚款7481元,并没收违法所得537.4元。

就是这样一个屡错屡犯的问题商场,竟然被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为“2021年度青岛市放心消费示范商场(商店)”,并进行了公示。眼下“旧病复发”的即墨中百佳乐家超市不知是否会再次入选2022年青岛市放心消费示范商场呢?咱们拭目以待吧!
即墨中百佳乐家超市因销售不合格童装牟利被行政处罚即墨中百佳乐家超市因销售不合格童装牟利被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