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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供电公司管理维护不到位电表箱起火烧了池浴馆

时间:2022/2/17 18:38:53  作者:未知  来源:人民观察周刊  查看:76  评论:0
内容摘要:大火猛于虎,隐藏在周围的消防隐患一旦爆发,后果不堪设想。四年前发生在即墨的一场火灾就留下了这样深刻的教训,一家池浴馆多年的经营心血因一场大火付之一炬,还造成了上百万的经济损失。根据消防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电缆线路老化、电表箱起火是这场火灾的罪魁祸首,而作为电表箱产权人的国网山东省...
大火猛于虎,隐藏在周围的消防隐患一旦爆发,后果不堪设想。四年前发生在即墨的一场火灾就留下了这样深刻的教训,一家池浴馆多年的经营心血因一场大火付之一炬,还造成了上百万的经济损失。根据消防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电缆线路老化、电表箱起火是这场火灾的罪魁祸首,而作为电表箱产权人的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青岛市即墨区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即墨供电公司”)因管理维护不到位而存在过错,被法院判决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017年12月,即墨区发生了一起因电表箱电缆短路发生的火灾。火灾导致附近的天一池浴馆严重受损,长时间无法正常营业,经营者因此蒙受了不小的经纪损失。作为起火电缆的产权人,即墨供电公司被天一池浴馆要求赔偿因火灾产生的全部损失,但因为双方一直没能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最终只能对簿公堂。

在案件审理前,天一池浴馆申请了对火灾损失的司法评估。根据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结论,火灾给天一池浴馆造成的装修损失、物品损失约为241万元,按火灾发生日至评估日产生的固定经营成本既房租损失约48万元。除此之外,天一池浴馆还要求即墨供电公司赔偿看护费、人员费用等共计月464万元。

作为起火电缆的产权人,即墨供电公司有对电缆的管理维护职责,因未尽到这一职责给天一池浴馆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认为,天一池浴馆的装修损失、物品损失都是因火灾直接遭受的损失,即墨供电公司应予以赔偿。天一池浴馆在主张营业损失时,并没有提供评估所需的有效资料,达不到经营收入损失的评估条件,因此评估机构仅对房租的损失进行评估。火灾的发生确实对池浴馆的经营产生影响,导致池浴馆停产停业,但天一池浴馆在诉讼中主张的损失期限过长,法院酌情支持即墨供电公司赔偿池浴馆一年的房租作为营业损失。另外,天一池浴馆支出的16万元评估费也应由即墨供电公司承担。

面对一审判决的结果,即墨供电公司并不认可,认为天一池浴馆对火灾的发生和扩大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即墨供电公司称,天一池浴馆租用房屋进行商业经营,每天的用电量都很大,这是造成起火线路老化受损的重要原因。而在这期间,天一池浴馆没有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也没有专人进行消防防护和检查,起火点周围还存在私搭乱建的现场,堆积了大量的易燃物,这都是造成火灾发生和扩大的原因。

同时,即墨供电公司在上诉时还强调公司一直对起火线路进行正常的维修维护,火灾的发生并不是供电公司的主动过错,而是一种过失侵权,因此不应该承担经营性损失等间接损失。

但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以及火灾事故认定书,认为即墨供电公司确实在电缆短路引发火灾这一事实上存在过错,应就火灾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虽然即墨供电公司主张天一池浴馆对火灾的发生和扩大存在过错,但没有就这一主张提供证据。同时,法院认为即墨供电公司不承担营业损失的主张于法无据,最终驳回了即墨供电公司的上诉。

根据法院终审判决的结果,即墨供电公司被判赔偿天一池浴馆各项损失及鉴定费共计280余万元。

【来源:青瞳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