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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东城名郡地上车位收租开发商称有土地处置权

时间:2022/4/28 9:35:39  作者:未知  来源:生活在线  查看:57  评论:0
内容摘要: (来源:生活快线栏目截图) 据青岛网络电视台生活快线栏目报道,家住即墨蓝鳌路东城名郡的孔先生,称自家小区的地面停车位全被锁起来了,业主们必须交费才能使用,孔先生不解:“装地锁收租,开发商有何依据,地上停车位难道不是归我们业主所有吗?”...
 

(来源:生活快线栏目截图)

 

据青岛网络电视台生活快线栏目报道,家住即墨蓝鳌路东城名郡的孔先生,称自家小区的地面停车位全被锁起来了,业主们必须交费才能使用,孔先生不解:“装地锁收租,开发商有何依据,地上停车位难道不是归我们业主所有吗?”

 

 

据了解,孔先生在2020年7月交房,地上、地下停车位免费停了半年之后,地下停车位开始收费,到2021年11月左右,地上停车位安装了地锁,也开始收费,于是孔先生将此事反映给了街道和物业办。孔先生说:“开发商回应说根据合同产权,车位是归他们所有,可我查阅民法典以后,我认为地上车位是归我们业主所有,地上停车位应该是免费的。”

 

 

随后,记者和孔先生以前找到了开发商——即墨祥泰永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商负责人表示车位安装地锁是完全合理的,负责人说:“关于地上停车位收租一事,业主和上级部门已经询问过很多次了,我们是有车位处置权的。”对此,即墨市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规划科的工作人员表示:“东城名郡二期的个数、位置都是我们批的,如果你想问我们这个楼传达室权属是谁,我们答复不了,我们只管给开发商批。”

 

 

于是,记者来到了即墨市房地产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民法典如果小区的停车位没有进行规划,是属业主所有的,而停车位规划以后,由负责人管理出租出售。工作人员说:“东城名郡二期的停车位是进行规划了的,至于停车位的审批需要什么手续,我们只是规划停车位,归谁所有、归谁使用,我们管不着。”

 

 

记者经过一系列的询问、调查,这个小区地上停车位的所属权问题依然没有得到一个明确的答复。

 

 

最后,律师表示:车库是小区业主共同生活的辅助设施,属于小区的配套设施,东城名郡二期的地面车位虽然经过规划设计,但这是为了满足全体业主日常生活及公共使用需要而设置的规定数量或比例的停车设施。规划的初衷并非让开发商以出卖等方式获利,地上车位有别于地下车位,未形成新的使用空间,开发商也无额外成本投入,实质上是占用建筑区划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应认定属于业主共有,开发商不能以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进行处分。

 

 

【来源: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