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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提醒:7月1日后买车,要看好生产日期!

时间:2023/5/19 7:17:19  作者:未知  来源:经济导报  查看:16  评论:0
内容摘要:经济导报记者 王伟  根据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  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公告中的汽车既包括轻型汽车...
经济导报记者 王伟

  根据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

  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公告中的汽车既包括轻型汽车也包括重型汽车,虽然两类汽车适用的标准不同,但实施6b的时间节点是一致的。

  据介绍,对轻型汽车来讲,国六b阶段和国六a阶段相比,主要变化为:增加实际道路试验循环测试(RDE)限值要求,国六a阶段中RDE(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测试)仅监测并报告结果,而国六b中RDE测试结果需满足标准限值要求;另外国六b的排放限值较国六a更加严格,一氧化碳、非甲烷烃、氮氧化物及其PM细颗粒物等排放标准限值较国6a降低了30%-50%左右。

  据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重型车来讲,国六b和国六a阶段相比,主要变化为:国六b增加了:PEMS测试PN限值的要求;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数据发送要求;高海拔排放要求;PEMS测试载荷范围从50%-100%放宽到10%-100%。公告的发布,是为让有关机动车生产、进口和销售企业提前做好相关准备;方便车主了解最新国家政策,提醒车主新车注册登记有关最新要求和时间节点;也是完善轻型汽车标准中符合性因子的要求。

  对汽车生产、进口和销售企业来说,应提前规划、安排好生产、进口、销售的计划,及时与市场衔接,不得在标准实施后,生产、进口、销售不满足标准要求的新车。

  对车主来说,目前在用车辆只要排放达标、符合环保政策要求,可以继续使用,不受实施新车国六b排放标准政策的影响。7月1日后购买汽车,要看好汽车生产日期,以免无法注册登记,影响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