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5日6时30分,张某驾驶鲁B号牌小轿车沿嵩山隧道由西向东行驶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梁某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梁某受伤倒地昏迷,后梁某被120急救车送至中心医院抢救。后经医院诊断,梁某多发性大脑挫裂伤、急性创伤性硬脑膜下血肿、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锁骨骨折、颅底骨折、颧弓骨折、头皮裂伤、重症肺炎等,因伤情危重,转至神经外科监护室抢救治疗。
据了解,今年34岁的梁某是日照人,家庭条件一般,作为家庭顶梁柱的他躺在重症监护室,其妻子面对每天高昂的医药费一筹莫展。得知其家庭情况后,办案民警积极为其申请办理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救助基金办公室经审核于5月11日按照规定为梁某垫付了医院费用七万余元,保证了前期的救治工作得以有效进行。
据了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一项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机动车 “交强险”制度的补充,旨在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在不能得到及时救助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减少因交通事故后未得到及时救助而造成的受害人死亡、残疾及病程的延长。这是一种应急性救助基金,当这种紧急情况消失或已得到相关赔偿后,事故责任方或受救助方应及时返还垫付的费用,以便救助基金的循环救助使用,帮助更多伤者。
开发区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隧道内光线差,不容易观察前方情况,所以在隧道内行车一定要开启车灯,注意控制车速。同时,也提醒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驶员,应严格按照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出行时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