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在线

即墨锦绣苑小区咋把树木“修剪”没影了?

时间:2022/11/22 19:28:10  作者:未知  来源:生活服务导刊  查看:55  评论:0
内容摘要:“太神奇了,明明是为树木修剪枝条,但想不到的是,被修剪过后的树木竟然在业主眼皮底下消失了!”近日,有市民爆料称,他们小区的不少树木在经过修剪后莫名消失了!希望有关部门给出说法。  “有人打着修剪树木的名义把树毁掉了!”昨天...
“太神奇了,明明是为树木修剪枝条,但想不到的是,被修剪过后的树木竟然在业主眼皮底下消失了!”近日,有市民爆料称,他们小区的不少树木在经过修剪后莫名消失了!希望有关部门给出说法。

  “有人打着修剪树木的名义把树毁掉了!”昨天上午,有市民反映称,小区里面的树木因为修剪枝条后莫名消失了。随后,这名爆料者把视频和图片发进“即墨区信息共享娱乐群”,大家可以非常清晰的看到,起初身穿绿色马甲的工人在修剪树木……过后,碗口粗的树木都被连根刨起,倒伏在小区,而有的树木足有水桶粗细。

即墨锦绣苑小区咋把树木“修剪”没影了?

  “太可惜了!”网友非常惋惜这么粗的树木被野蛮采伐。“这些毁树行为应该给他们曝光!”而群里知情业主称,“长了将近20年的樱花树都被砍掉了!”看到这些野蛮的砍伐,网友十分气愤:“这是缺柴火了?”而令网友不解的是,“杀树不要办理采伐许可证吗?”

“树木被砍伐,不仅破坏了小区的整体美观,更侵害了我们业主享受公共绿化美景的合法权益。”眼睁睁看着小区内一棵棵树木遭到砍伐,小区内业主十分痛心,但不知道如何保护这些惨遭黑手的树木,非常焦急:“谁来救救这些樱花树?!”

  “这些树几乎都是15年以上的树龄了……”对于粗暴砍伐树木,即使在小区也理应受到法律追责。今年5月份,温州一小区树木被砍伐,当地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擅自砍伐城市树木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即墨锦绣苑小区咋把树木“修剪”没影了?

  同样的事情发生在西安,当地的城市绿化管理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植、砍伐树木。因建设工程无法保留或者严重影响居住安全、采光及道路、管网等公共设施运行安全,需要移植树木的,应当向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树木无移植价值的,可以向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砍伐。擅自砍伐树木的,责令按规定补植树木,并处以砍伐树木价格5倍的罚款。

  那么,即墨的锦绣苑小区居民没有看到相关的砍伐树木的告知,却在眼皮底下看到修剪过后的樱花树一棵棵的“消失”,非常焦急却无可奈何……那么,谁能够保护这些10多年的树木不被残害?“我们不知道找哪个单位投诉,应该是住建部门还是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也不知道牵扯树木是不是即墨园林部门也有管理权限……”

类似的案件即墨也有过报道,在2010年11月,即墨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擅自砍伐“自家林木”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在没办理林木采伐证的情况下就找来工人大肆砍伐,其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移送审查起诉,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滥伐林木罪。办案检察官介绍,我国为保护林木资源,实行严格地持证采伐制度,不管是属于国家、集体还是个人所有的树木,只有向当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才能定点定量采伐,否则,属于违法行为乃至构成犯罪。

即墨锦绣苑小区咋把树木“修剪”没影了?

  “可能是老旧小区改造……”有人猜测树木被砍伐的原因是因为“改造”,但“老旧小区改造”与绿化环境不应是矛盾而是相互补充才对吧?唉,难道,即墨的锦绣苑的樱花树就成为这些“绿马甲”手下的“冤魂”?“老旧小区改造不应成为毁树的理由!”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严禁擅自采挖树木、损伤树木花草等损害绿化的行为。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即墨锦绣苑小区咋把树木“修剪”没影了?

  果真,在即墨这样的毁树行为就可以被人无视,相关部门就可以不管不问了吗?谁能够给出说法?难道这些惨遭黑手的樱花树只能存在于小区业主的记忆中了?本网将与广大业主一同期盼相关部门给出合理说法……(图/文 马立瑜)【致谢:向热心提供图片视频的网友表示感谢!】【声明 原创稿件 严禁转载 侵权必究!】(郑重声明 请各平台自尊自爱,凡本网标注“原创、严禁转载”字样,请勿抄袭、洗稿或转载,在谴责一切抄袭无耻行为同时,本网法律顾问将进行维权打击!请各平台停止无耻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