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主体责任,健全法治建设落实机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责任体系。街道坚决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进行系统性谋划与部署。通过主持召开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13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及上级相关会议精神,确保思想统一、方向不偏。将法治建设深度嵌入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全面从严治党、基层治理创新、乡村振兴等重点任务同谋划、同推进、同考核,推动法治理念贯穿于街道工作各领域、各环节。二是细化任务落实,规范权力运行。严格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中央文件精神,制定街道层面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与时限要求。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四个亲自”,全年召集司法所负责同志列席党工委相关会议29次,对涉及片区开发、重大项目等30余项重要议题进行合法性审核,从决策源头防范法律风险。同时,持续完善党工委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将法律顾问意见作为必经环节,年内累计审核各类合同协议文本41份,提供专业法律建议80余条,有效提升了决策的科学性与合法性。
(二)深化学习培训,筑牢依法履职思想根基。一是健全常态化学法机制。将提升党员干部法治素养作为基础性工程,建立并严格执行定期学法制度。聚焦履职需要,全年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适用、行政执法规范等主题组织专题培训8场,实现街村两级干部1000余人次轮训,配发法律学习读本2000余册,营造了浓厚的学法氛围。通过将法治学习纳入干部年度考核评价体系,激发了全员学法的内生动力,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得到提升。二是注重学用转化与实践导向。着力推动法治理论学习成果向实际工作能力转化,克服“学用脱节”现象。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并在重要节点深入基层讲授专题党课,将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的要求与基层实践相结合进行阐释。针对“理论学习转化不够”的问题,街道强调以党的创新理论与法治思想指导实践,特别是在谋划“灵秀原乡”片区建设工作中,自觉运用法治思维研判风险、制定措施,逐步改变依赖传统经验的治理模式。
(三)创新治理方式,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一是构建多元协同调解模式。积极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本地化实践,整合司法、公安、行政及社会资源,组建街道行政调解委员会,并依托党群服务中心设立警民联调室、物业纠纷调解室等多个专业化平台。织密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网格三级联动调解网络,完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年内累计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35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8%,将大量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聚焦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与规范执法。将制度建设作为依法治理的根本保障,持续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决策、财务管理、村务公开及集体“三资”监管等一系列制度。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项目时,同步加强项目审批、资金使用、土地征收等环节的法律风险审查与廉政监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针对监督执纪中存在的“宽松软”问题,计划在工程招投标、惠农政策落实等关键领域建立嵌入式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提升基层治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四)广泛宣传引导,营造崇法尚德社会氛围。一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街道全面推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明确各职能部门的普法任务与目标。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与群众法律需求,全年围绕基层治理、权益保障、安全生产等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10余场,累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3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20余条,直接服务群众超过3000人次。持续深化政务公开,通过规范化的信息发布平台主动公开重点工作信息76条,确保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有效落实,推动形成公开透明的行政环境。二是创新宣传方式与夯实基层力量。在常规宣传基础上,着力推动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街道注重培育群众身边的法治骨干,已累计选拔培养“法治带头人”与“法律明白人”共40余名,有效延伸了基层普法工作触角。积极推动法治宣传与本地文化资源、廉政教育相结合,创新打造实景式、体验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变传统的单向灌输为双向互动与沉浸体验,旨在提升法治文化的吸引力与感染力,为培育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奠定坚实基础。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学用结合存在脱节,运用能力亟待提升。理论学习与实际运用结合不够紧密。学用转化效果有待提升,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方式破解发展难题的能力尚有欠缺。
(二)专业力量存在短板,队伍建设仍需加强。法治专业力量相对薄弱,执法人员法律素养需进一步提升,基层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有待完善。
(三)责任传导存在弱化,末端监督有待压实。法治责任压力传导存在逐级递减现象,对村级组织依法治理的日常指导和监督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动,压实政治责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核心任务纳入全局部署。通过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定期听取汇报等形式,亲自审定年度工作要点与任务分工,构建主要领导牵头、分管负责、部门协同的责任体系。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结果运用,确保责任层层传导、落实到位。
(二)健全决策机制,提升决策水平。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重大规划、项目及政策均提交集体研究决定。强化法治保障,全年指导审查重大议题30余个,确保程序规范、内容合法。积极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通过听证、公示等方式征求意见,提升决策透明度与公信力。
(三)强化制度执行,规范权力运行。着力推动制度落地见效,加强对“三资”监管、村务公开等重点领域制度执行情况的常态化检查。深化政务公开,全年通过政府平台发布重点信息76条,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优化“监督一点通”平台应用,及时处置群众反映问题。全年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0次,发布廉政信息百余条,推动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健全责任体系与督查机制。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季度组织开展法治建设专项督查,推动法治建设与街道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任务清单与考核机制,强化压力传导,确保责任落到部门、落到岗位、落到人员,坚决防止责任层层递减。
(二)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与能力强化。实施基层法治人才培育计划,重点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与规范执法能力的培训。计划新增培育“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不少于20名,完善执法责任制与过错追究机制。推动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合同审查等环节发挥更大作用,着力打造一支懂法、守法、善用法的基层法治工作队伍。
(三)优化营商环境与法律服务供给。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拓展“一窗受理、一网通办”覆盖范围,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街道司法信访窗口律师常态化值班,年度开展公益法律服务不少于12次。强化法治在保障重大项目、规范“三资”管理、防控廉政风险等方面的作用,以高质量法治服务护航街道经济社会发展。
(四)创新治理模式与宣传方式。持续深化“枫桥经验”本地化实践,完善街道、社区、网格三级调解网络,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效能。推动法治宣传与本地红色资源、廉洁文化深度融合,打造实景式、体验式法治教育载体,增强法治宣传的吸引力与感染力。继续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群众的法治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