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1日,青岛监管局发布批复称,《潍坊银行青岛分行关于青岛即墨鹤山东路社区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潍行青岛分行发〔2025〕6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鹤山东路社区支行终止营业。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潍坊银行应于15个工作日内向青岛监管局缴回该机构的金融许可证,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三、潍坊银行应妥善处理该机构终止营业后的清理及善后工作,对外做好终止营业公告。
四、潍坊银行应在完成相关注销手续后1个月内向青岛监管局报告终止营业完成情况。